女子患病不就医,光喝“神奇果汁”离世!别再迷信“排毒治病”养生套路了!
一袋作为膳食补充的果汁如何变得“包治百病”?
近日,一则
“女子患病拒绝去医院
只喝神奇果汁离世”
的新闻,引发舆论关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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据报道,年仅34岁的如新集团销售人员林丽(化名)因为肺部严重感染抢救无效死亡。此前林丽感冒数天,高烧数天,但却始终没有去医院看病,也没有吃任何药物,而是喝着如新果汁、吃着产品,任由发烧,“她说她老师说这是身体在排毒”。
▲如新产品
对此,如新(中国)日用保健品有限公司微博“如新V人生”发布声明称,公司目前已成立以如新中国区总裁牵头,会同公司7大部门组成的专案小组,目前正与家属联系,积极配合多方了解详情。
事情曝光后
再次引发了舆论
对直销企业“如新”在中国的
营销方式和虚假宣传的质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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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新是否涉嫌传销?
天眼查显示,如新集团于1984年成立于美国,如新 ( 中国)日用保健品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。资料显示,如新于2003年正式进入中国市场,2006年7月获得直销经营许可证。
北京浩东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晓玲指出,就如新经营模式而言:一是形成了一定的上下层级架构并具有一定人数,二是参加者均有一定的经济支出以获得会员资格,三是发展人员数量是获利的依据,每一个会员再发展下线时也是有利益回报的,且发展的成员越多,其经济利益越大。
据林丽家属提供的如新公开资料反映,其间层级明晰,八级业务分销,形成典型的“金字塔”结构;参与者均需消费达到一定金额才能获得成为经销商的资格,张晓玲说,这意味着,发展的层级越多,获得的经济利益就越大,“这就是典型的传销。”
在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张新年律师看来,虽然如新(中国)公司具有直销牌照,但其产品销售方式并不符合合法的直销流程。
是否涉嫌虚假宣传?
律师张晓玲认为,对林丽而言,在发现自己生病时依然坚持不去医院,而听从老师们所谓的发烧为排毒的说法,耽误医治而最终导致悲剧的发生,实在令人遗憾。老师的行为构成虚假宣传。
她进一步解释说,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、误导消费者的,构成虚假广告罪。
在销售宣传的过程中,过于夸大其治病功效,生病之后不去医治,而认为发烧生病是好事、去医院是找死等不良言论,误导患者对保健品的盲目信任,而耽误医疗时机等行为,甚至以多食保健品而取代正常饮食的宣传,都是虚假广告的表现。应该有更多的受害者站出来,杜绝这种事件的发生。
相关新闻:曾因涉嫌违法违规经营被《人民日报》曝光
林丽事件不是“如新”第一次在国内遭受广泛质疑。作为一家美国来的直销企业,如新早在2006年获得直销牌照,在一年之后的2007年,其黑龙江分公司就因为涉嫌传销被哈尔滨市工商局查处,在美国同样屡遭处罚。
2014年1月15日至17日,《人民日报》更是连续发表三篇文章 《揭跨国公司如新的宣传谎言》、 《再揭“如新”骗局:涉嫌传销、洗脑》、《 三揭“如新”骗局:在美国屡遭处罚》对“如新”公司的虚假宣传和营销方式提出质疑。
保健品不是药 这些养生误区别中招
近年来,一些来自外国的“神奇果汁”在微信朋友圈里悄悄蔓延,兜售的微商常常一边炫耀着“致富神话”,一边大肆宣扬靠果汁就能“治百病”。
以赞果果汁为例,调查发现,各级代理商为了兜售产品可谓绞尽脑汁,一方面向潜在顾客吹嘘可“21天治疗癌症”等医学奇迹,要价8100元一件;另一方面声称通过加盟代理可以月入十万元…
其实生病并不可怕
可怕的是思想病了
生病吃药看医生,这是常识
保健品和食品绝不能代替药物治病
下面的这些养生误区你中招了吗?
误区一 保健品防癌、延年益寿?
当今传播渠道多元,经常有不法分子夸大宣传保健品的功效,如灵芝孢子粉、铁皮石斛、红豆杉提取物、香菇保健品等。
目前市面上各类产品琳琅满目,部分生产标准不够,甚至以次充好、大肆吹嘘,真伪难以辨认,令人担忧。
误区二 钙补得越多越好?
北京世纪坛医院药剂科医师提醒,补钙要注意适度,并非钙补得越多越好。我国营养协会推荐,体重在 50~70 公斤的老年人每日需钙量约为 1000 毫克,除了在饮食中获得外,额外补充的钙量为 300~700 毫克。过量补钙会影响到人体对铁和锌的吸收,还容易引起高钙血症、肾结石等并发症。
对于 60 岁以上老年人,每天推荐摄入 1000 毫克的钙。过量补钙,不仅不会强壮骨骼,还可能危害健康。
误区三 晨练越早越好?
原卫生部副部长、中国工程院院士王陇德认为,过早晨练并不利于健康,特别在寒冷时节。
清晨锻炼容易诱发血管痉挛,进而引发脑中风等。“ 从人体而言,一夜不进水米,血液黏稠度高,清晨时血压也处于一天当中的峰值,这个时候锻炼特别容易突发心脑血管疾病。”
此外,雾天空气中含很多有害物,不适合晨练。
看·法
人死不能复生,但也不能白白送命,除了加强科普宣传,更重要的还是要从源头上治理,对销售并宣扬类似果汁可以治病的行为进行严惩。
如果这只是果汁,而没有宣传的那些功效,那这样的产品销售就涉嫌虚假宣传,工商管理部门要介入处罚,造成健康问题甚至死亡的,受害者家属可以要求民事赔偿;而在这过程中作为“导师”的骗子,则涉嫌犯罪,必须追究其刑事责任。
这样的悲剧,我们不能保证不会再重演,但至少,我们不要让自己成为帮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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部分素材来源:澎湃新闻、北京青年报、微博@谈典看法等
苏州普法(etongshuofa)综合整理发布